柬埔寨的农药管理
1. 农药管理法规 《农用物质标准和管理法令》
2. 农药管理部门
柬埔寨的农药登记由柬埔寨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管辖。有两个相关机构,一般农业委员会和农业立法部。一般农业委员会负责农药分析及生物农药的田间试验。农业立法部则根据一般农业委员会的分析结果来开展农药的登记工作。
3. 登记类型及资料要求
登记资料需求:1)授权书,境外公司同意柬埔寨公司在当地进行农药产品登记的文件;2)技术指导书,包括授权及被授权公司的基本信息、登记产品的商品名、品规、农药类型、产品的应用;3)农药产品安全数据单;4)质检报告;5)生产流程;6)农药登记数据需求,包括基本信息,活性成分性质,制剂产品性质,预期用途和使用方法,农药的效果评估,毒理学,残留数据,环境数据,剩余农药和农药容器的处理,和标签十大项内容。 7)高棉语产品标签。
4. 登记的审批流程
第一阶段:登记资料和样品的准备;第二阶段:提交登记资料及样品,等待审核结果;第三阶段:支付样品检测费用,进入实验室分析及田间试验阶段;第四阶段:缴清官方费用,领取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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