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农药管理
1. 农药管理法规 《植物保护和检疫法》
2. 农药管理部门 越南的农药登记主管机关为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设的植物保护局。PPD主管全国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工作,包括农药进出口和国内销售,以及进出境检疫和国内检疫。同时,越南农业部设立了“北部农药管控中心”和“南部农药管控中心”主管农药进出口的质量检测。
3. 农药登记类型及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证类型 越南的登记证分为以下几类:试验登记;正式登记;补充登记;续展登记。
登记程序 越南农药登记程序流程图如下
登记资料要求
1)登记申请表 填表过程中需要填写物化性质、毒性、残留的数据,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获得。
2)知识产权声明 如果产品涉及专利,需要提供该项文件,否则其他公司可以自由在越南注册相同的产品。
3)授权书 授权越南当地公司登记该产品并且使用数据资料。
4)ICAMA自由销售证明 至少需要原药的登记。
5)产地证 不是硬性要求,但是提供可以加快审核。
6)研究报告 PPD不要求必须提供全分析报告和毒性报告等文件,但是提供报告会大大加快PPD对于登记资料的审核。
7)标签和原药标样1克。
8)田间药效实验报告 这项报告必须在越南当地进行,要求北方和南方各做2地2季。而且必须是一年中同一季节。
4. 登记的审批时间
1)田间试验批准 自提交数据后1个月,PPD会做出核准实验批文,可以开始进行田间试验。
2)田间试验阶段 需要在越南南北部,各选择2地2季做田间试验,一般耗时18个月。
3)PPD数据审核 PPD任命的专业委员会将审核数据资料和田间药效实验报告,耗时6个月左右。总的登记完成时间为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