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的农药管理
1. 农药管理法规 根据1971年《农业农药法》和1973年《农业农药条例》,在巴基斯坦进口、生产、加工、销售、零售和使用农药首先要进行登记。
2. 农药管理部门 农药登记工作由联邦食品与农业部下属的植物保护局负责。
3. 登记类型及资料要求
巴基斯坦的农药登记主要有Form 1、Form 16、Form 17和其他类登记等。
商品名登记(Form 1登记)要求 生产企业提供:授权登记书;原药和制剂产品的组成;产品的规格证明;产品分析方法和其他技术文件如毒性等,提交标样2-5g、原药0.5-1kg和制剂1L或1kg供分析使用。
普通登记(Form 16 登记)要求 生产企业提供:授权其产品在巴基斯坦的销售代理;授权申请者登记、进口和销售其产品;原药和制剂产品的组成;产品的规格证明;产品分析方法和其他技术文件如毒性、MRLs等,提交标样2-5g、原药0.5-1kg和制剂1L或1kg并寄给植物保护部门有关单位供分析使用。
进口登记(Form 17 登记)要求 生产企业需在OECD或中国登记,要提供在其本国的登记证明;授权其产品在巴基斯坦的销售代理;授权申请者登记、进口、销售其产品;原药和制剂的组成;产品的规格证明;产品分析方法和其他技术文件如毒性、MRLs等。
4. 登记的审批时间
编号 |
登记类型 |
时间 |
1 |
Form 1登记 |
2-3年 |
2 |
Form 16 登记 |
1-3个月 |
3 |
Form 17 登记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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