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的农药管理                          1. 农药管理法规  根据1971年《农业农药法》和1973年《农业农药条例》,在巴基斯坦进口、生产、加工、销售、零售和使用农药首先要进行登记。  2. 农药管理部门  农药登记工作由联邦食品与农业部下属的植物保护局负责。  3. 登记类型及资料要求   巴基斯坦的农药登记主要有Form 1、Form 16、Form 17和其他类登记等。 商品名登记(Form 1登记)要求  生产企业提供:授权登记书;原药和制剂产品的组成;产品的规格证明;产品分析方法和其他技术文件如毒性等,提交标样2-5g、原药0.5-1kg和制剂1L或1kg供分析使用。
 普通登记(Form 16 登记)要求  生产企业提供:授权其产品在巴基斯坦的销售代理;授权申请者登记、进口和销售其产品;原药和制剂产品的组成;产品的规格证明;产品分析方法和其他技术文件如毒性、MRLs等,提交标样2-5g、原药0.5-1kg和制剂1L或1kg并寄给植物保护部门有关单位供分析使用。
 进口登记(Form 17 登记)要求  生产企业需在OECD或中国登记,要提供在其本国的登记证明;授权其产品在巴基斯坦的销售代理;授权申请者登记、进口、销售其产品;原药和制剂的组成;产品的规格证明;产品分析方法和其他技术文件如毒性、MRLs等。
 
 4. 登记的审批时间
 
                        
                          | 编号  | 登记类型  | 时间  |  
                          | 1 | Form    1登记  | 2-3年  |  
                          | 2 | Form    16 登记  | 1-3个月  |  
                          | 3 | Form    17 登记  | 1-2个月  |      |